首页
搜索 搜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每日快播

互联网     2023-03-20 16:53:0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C 解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二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2、考点来源:教材第六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第八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 关闭

海峡工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10邮箱:396 029 142 @qq.com